10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三批信访件2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莱山区2件、海阳市0.5件、牟平区1件、开发区1件、招远市1件、莱州市2件、龙口市1件、福山区1件、蓬莱区5件、莱阳市5.5件、栖霞市1件;涉及环境问题2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5个、大气污染问题8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3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全部交办各区市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办理情况将根据规定要求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10月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680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3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市直22件、烟台海事局1件、莱山区31件、芝罘区38.5件、海阳市51件、长岛综试区3件、牟平区77件、开发区39件、招远市33件、莱州市80件、高新区14.5件、龙口市47件、昆嵛山保护区1件、福山区54.5件、蓬莱区74.5件、莱阳市78.5件、栖霞市34.5件;涉及环境问题687个,其中水污染问题150个、大气污染问题185个、土壤污染问题88个、生态破坏问题135个、噪声污染问题58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海洋污染问题14个、其他问题5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