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7月26日讯(通讯员 张京亮 刘建军)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7月份以来,烟台莱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了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机制,将榜单结果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褒奖守信,惩戒失信,能否吃得放心,消费者看榜便知道。
据介绍,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红黑榜”制度,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为评定指标,被评定为“红榜”单位的,即为诚信守法、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示范门店;“黑榜”则是不守法经营、不讲诚信、食品安全管理“脏乱差”、不达标不规范的业户。“红黑榜”的公示有助于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安全食品,让不诚信守法经营的业户付出经济和声誉的代价,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倒逼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规定,“红黑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季度评定一次,公示有效期为90天,每期食品安全“红黑榜”,只代表当期监督检查结果,不代表永久有效,被列入“黑榜”的食品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经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工作流程在原发布渠道公布撤销“黑榜”,形成“曝光—整改—达标—公示”的信息闭环,同时,“红榜”单位经查实,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的,撤销“红榜”,或有“红榜”转“黑榜”。
截至目前,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3期,上榜公示食品单位30家,其中“红榜”单位12家,“黑榜”单位18家。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公示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红黑榜”的影响面,建立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巩固食安城市创建成果,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