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3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李纪超)为帮助家长解决下午正常下班时间与接孩子时间不衔接的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近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拓展服务对象范围
将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从小学延伸到初中,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需求的学生全保障。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进行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延时服务结束时间:4月至9月底,城区小学一般不早于17:20,城区初中一般不早于17:50;10月至次年3月底,城区小学一般不早于16:50,城区初中一般不早于17:20。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及每天实行校车接送的学校可以参照上述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做出适当调整。
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要求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因校制宜调整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校舍、场地、师资、课程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因材施教,认真研究和丰富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制定课后服务计划要具体到每学期、每月、每周、每天的安排。
在做好对学生作业指导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读书、科普等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服务活动,努力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增强服务的吸引力,努力解决家长下班时间与接孩子时间不衔接的问题,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以及参加校外托管、培训辅导的家庭经济负担。各学校可探索“学校+家委会”“学校+志愿者”“学校+第三方”等方式提供服务。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组织集体文化课教学或补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让教师能安心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欢迎广大家长和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