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加速品牌农业建设 首批各类品牌遴选启动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3-19 09: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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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3月19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薛云鹏)记者从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烟台品牌农业建设,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烟台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和烟台市品牌农业引领企业遴选。遴选程序按县级申报、市级评审、社会公示、品牌发布等环节实施。授牌后实施动态管理。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材料一律邮寄,不接收现场报送),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条件

  1.在烟台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社团、事业)资格;

  2.申报主体商标经工商注册,取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3.申报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证;

  4.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核心企业;

  5.申报产品为可供食用的各种种植、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农产品;

  6.申报产品在五年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现象,无较大质量安全事件和较大动植物疫情疫病;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

  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烟台市内注册成立;

  2.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业;

  3.取得工商注册商标并拥有商标所有权,在相应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环节使用三年及以上;

  4.通过“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之一认证;

  5.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近三年内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均为合格,且无较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品牌农业引领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收入(交易额)占业务总收入(交易总额)70%以上。

  3.企业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计提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

  5.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品牌效益、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业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通过相关产品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获得注册商标,产销率达90%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0%;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以单独申报并优先考虑,涉及申报指标可以酌情调整。

  联系人:薛云鹏

  联系电话:6692162

[ 责任编辑: 孙宗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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