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5月25日消息,冰心曾有诗句:“爱在左,责任在右,走在生命之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莘莘学子,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流却觉得幸福。”有人说,这是对老师的最高赞誉,事实上这优美的诗句,歌颂的是每一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工作者。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而言,每一名心理工作者都是开启其心灵之门的“导师”,不同岗位各司其职,守护着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灵净地”。司法鉴定工作亦不例外。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探真求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同时,肩挑责任与使命,以“爱”引路,恪尽职守,维护公民,尤其是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左肩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医院而言,这是本职更是责任。“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整个社会处于弱势层面,其自身往往无法很好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因而在面对司法案件审定时,常常处于劣势。”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尉秀峰对此感触颇深,“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应有的权益,是司法鉴定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众所周知,精神障碍患者患病期间很难完全掌控自身权益,因而遭受伤害与损失。尉秀峰讲述了这样一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当事人赵某患精神疾病多年,无婚史,除父母外只有一同胞兄长。父母因担心赵某老无所依,因而将一套房屋过户到赵某名下。父母去世后,赵某不时发病,却不想其兄长将主意打到了房产上。2012年6月,赵某精神疾病再次发作,其兄哄骗赵某将房产证拿出来,将房屋转手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签订了相关合同。赵某病情好转后,在其朋友的提醒下,意识到受了欺骗,遂一纸诉状将其兄告上法庭。

“根据司法程序,我们为赵某做了相关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并通过被鉴定人既往就医情况、案情经过、可疑精神疾病发生时间、相关证人材料分析等得出结论:赵某兄长卖房时,赵某处于发病期间,无掌控事件的意识,因而其患病期间所做卖房之举是受他人蛊惑,非个人意愿,不具法律效力。”一次恪尽职守的司法鉴定,让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司法鉴定秉持公正原则,立足证据与科学的鉴定程序,切实维护公民,尤其是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尉秀峰如是说。

右肩使命,以“大爱”胸怀担当社会责任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鉴定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一系列的工作无一不彰示着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工作的严谨与缜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这是每一名司法鉴定人的职业操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司法鉴定人,如何更好地维护司法鉴定人的职业声誉?答案一目了然,忠于法律,忠于事实!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院的发展与自身的完善并不是单一的目的。“完善自身,更好地服务社会。”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院长宫玉典将勇担社会责任,作为医院的一条重要守则来执行与实施。“目前接触到的精神疾病患者家庭不少因病致贫,还有一部分患者因病情严重无法前往医院就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医院秉持的原则就是‘送医到身边’。”据宫院长介绍,医院将担当社会责任作为医院发展的一条重要标杆,以此推动各业务领域的进步。“对于不方便来院鉴定的案件,司法鉴定科均提供上门服务,每年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上门鉴定达50余人次,并对特殊困难家庭予以免费。”
多年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与省内4家单位一起,共同承担全省16个地市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让每一例司法鉴定案件都得到最圆满公正的解决,是我们司法鉴定人的职业使命。”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司法鉴定科在不断发展进步的道路上,以“大爱”做导航,责任与使命双肩齐挑,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尤其是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利,为精神障碍患者打造一片蓝色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