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警惕!这个“忙”千万不能帮!
胶东在线8月31日讯(通讯员 芝公宣) 芝罘公安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打电诈违法犯罪,严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全力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警惕!公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卖或转让等形式交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8月18日,兴隆街派出所民警通过研判布控,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
经查,于某在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租给他人,提供信息网络结算服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于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17日,黄务派出所积极研判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贾某抓获。
经查,贾某在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介绍给此人,后刘某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交给该人,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42万余元。贾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12日,西大街派出所与指挥中心密切配合,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网上逃犯董某抓获。
经查,董某在明知他人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涉案银行流水金额共36万余元,从中获利2000元。8月,董某被临沂市公安局列入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移交临沂市公安局。
8月2日,只楚派出所民警经分析研判,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网上逃犯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期间该卡涉案金额达20万余元,流水50余万元。8月1日,王某被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移交遵义警方。
为全面推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芝罘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