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省表彰
日期:2022-04-06 09:19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4月6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鲁环字〔2022〕23号),其中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表现突出集体”。
下步工作中,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有关要求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动态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能动履职,持续严厉惩治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存在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担当助力社会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