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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院与鲁东公证处签署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

日期:2021-09-01 16:45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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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9月1日讯(见习记者 宋鲁晋 通讯员 郭宏伟) 8月31日下午,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同民,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出席仪式。签约仪式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烟台市鲁东公证处互换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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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参与调解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探索,也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进行司法辅助事务合作时,法院要对起诉到法院的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等纠纷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确定合理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派或委托公证机构进行调解;同时,由法院委托公证处开展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

  烟台中院副院长李同民表示,下一步,法院和司法局将针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这项工作开展深入交流合作,合理确定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业务项目,规范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活动,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辅助中的应用,大力开展在线对接平台建设,共同开启司法辅助新局面。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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