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力救助退役军人
2021-06-02 17:16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6月2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 近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来到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困难退役军人王某某发放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王某某特意向两部门赠送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情系老兵;为民解困,不忘初心”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王某某现年62岁,系退役军人。2012年,王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导致脑外伤、脑水肿、左下肢骨折。案发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仅赔偿王某某部分医疗费用。王某某因此案致四级伤残,只能拄双拐走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为了治病已经欠下不少外债。其妻子和儿子都有疾病,无法正常工作。因为没钱,王某某胯部的钢板一直未取出,家庭状况十分艰难。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在与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座谈走访时了解到了王某某的情况,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两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接实施意见》,将该案线索移交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决定给其发放救助金一万元。此外,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还根据王某某的实际困难情况,积极协调街道服务站等部门帮其申报了低保待遇、申请了公租房,并为其办理了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救助等。两部门的合力帮扶让王某某及其家庭得到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让其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在心理上得到了极大支持和安慰,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连声称赞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近年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对退役军人的帮扶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并与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合作,采取多元方式积极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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