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日期:2021-05-12 16:39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5月12日讯(通讯员 周城锋) 4月29日,68岁的受援人高某某拿到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宣告结束。该案受援人高某某与受害人30岁的王某某系同村村民。事发当日,王某某与走亲戚的王某等人醉酒后首先挑起事端,与邻居发生争执,继而高某某与王某某双方多人参与相互撕打,厮打过程中,王某某持刀将71岁的衣某某砍成轻伤,王某某及39岁的亲戚王某亦受轻伤。

该案历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受援人高某某被原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王某某损失9792.26元。受援人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重审。
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到法院指定辩护函后,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指派烟台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团团长、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月明律师担任该案重审程序中的辩护人。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法律援助律师第一时间驱车赶到异地,反复查阅案卷,会见受援人、查找法医鉴定意见疑点、整理质证意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经过援助律师努力辩护,2021年4月28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起诉,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纳入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活动,将持续加大组织开展力度,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全市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辩护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实习编辑 邢吕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