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曝光5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典型事故案例
胶东在线5月22日讯(通讯员 烟交宣) 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的曝光力度。现将本月梳理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典型事故案例公布如下:
事故易发点:
一、302省道黄务村口处
该地点自2016年至今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4人,伤人事故4起(其中2016年2起死亡事故,2017年1起死亡事故,2起伤人事故,2018年2起伤人事故, 2019年1起死亡事故)
(一)路口基本情况:
该路口位于302省道黄务村口处。该路段系东西走向、沥青路面的道路,道路平直。道路中央设有中央隔离护栏并施划分道线划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道路地点设置有7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该路口东侧13米处施划有人行横道线,路口北侧现在为农民工劳务市场,每天农民工出入人员较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二)事故案例:
2019年3月9日5时19分,孙某驾驶超载(核载30000kg,实载66135kg)的车辆沿30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02省道130公里+140米处,车辆在中央隔离护栏北侧第一排机动车道内将由东向西行走的行人薛某碰撞并碾压,致薛某当场死亡。孙某驾驶的超载且制动不合格的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观察义务、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行人薛某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线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二、莱州国道206线184KM+700M贾家路口
事故案例:2017年8月9日12时35分,原某驾驶鲁FS7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206国道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地点,与由北南行驶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碰撞,造成辆车损坏,致宁某伤,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原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宁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