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人才。”在8月28日举行的《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一句话引起深度思考:让更多科技人才竞相奔腾、大显身手,既是烟台奋进万亿新征程的现实需要,也是保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的必然要求。
科技创新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驱动力,以法治手段为烟台市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新闻发布会在解读《条例》时提出,“健全监督管理与评估机制。对科研经费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科技评价、科技伦理、科研诚信、科研作风等内容予以规范,进一步完善科技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在记者提问环节,“七项计划”引人注意。即:针对战略人才引进实施“领航计划”,针对重点企业培育实施“优聘计划”,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共引计划”,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互聘计划”,针对企业前端研发实施“飞地计划”,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配额计划”,针对产业生态打造实施“强链计划”……“七项计划”紧贴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制度优势正转化为人才竞争优势。
从另一个维度看,高等教育也已经成为推动烟台科技创新发展和教育强市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高校(含研究院、产学研基地)共23所,在校学生约33万人。其中,持续加强产教融合发展激荡澎湃新质生产力。今年,6所市属高职院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升级专业设置,招生专业118个,新设专业12个,停止招生专业8个,推进特色学科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站在更高视野上看,《条例》也给出了明确“时空坐标”。本次新闻发布会在解读《条例》时提出,“支持烟台各区市、功能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创新高地。积极融入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和长岛综合试验区零碳海岛建设。”
最后,让我们一起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要给科技创新立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面向未来,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凝聚法治之力,更多科技人才必将竞相奔腾、大显身手,更多“了不起的中国创造”必将硕果累累、造福世界。
(作者: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