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10月25日讯(记者 王向荣 摄影 李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25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房地产止跌回稳、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红梅介绍道。
同时,邢红梅介绍了贷款额度可上调30%的三种情况: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执行。邢红梅提醒,以上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3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此次也进行了调整。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烟台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市)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购住房区(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原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认定。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不变。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