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

来源:胶东在线  2023-08-14 0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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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山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执法人员现场锁定证据并对违法事项依法处罚。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为从事焊接作业的员工提供戴焊接服、未为从事吊装作业的员工提供安全帽。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案件的查处,再次提醒广大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下一步,福山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福山区应急管理局 王帅纲)

初审:李里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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