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5月6日讯(通讯员 吴瑞男)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晨会”管理,规范“晨会”流程,增强安全教育效果,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结合矿山企业实际,制定印发了《莱州市矿山企业“晨会”工作管理要求》,从“晨会”地点、“晨会”组织程序和内容、检查考核等方面细化了“晨会”制度规范,要求矿山企业组织开展“晨会”活动时,涵盖组织会前点名、检查与会人员状态、安排部署任务、组织教育培训、强调注意事项、下井前安全检查、整理资料等环节。

为确保矿山企业将“晨会”工作落实到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晨会”管理要求发到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并要求矿山企业认真组织学习,规范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晨会”制度。通过规范矿山企业“晨会”工作管理,一方面,有力推动了矿山企业“晨会”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矿山企业“晨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