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美家庭和示范岗位的决定》,烟台大学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
学校党委历来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各负其责、各学院积极落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之中,与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耦合共振,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思想深深植根于师生心中,营造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的育人环境。
烟台大学将以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里常开长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磅礴的烟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