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8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丙翠 刘英杰)日前,通过非税信息交换系统,烟台栖霞市税务局成功接收到栖霞碧桂园栖凤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批复。
“原本以为还得跑好几趟政务中心,没想到现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及时缴费,真是太方便了,感谢税务部门的便民举措和悉心辅导!”栖霞碧桂园栖凤项目高经理说道。
了解到项目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栖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及时建立了一对一辅导制度,辅导缴费人通过非税信息交换(纳税人端)完成了非税收入项目信息查询、信息采集。之后,工作人员根据采集信息及时完成了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等流程,并辅导企业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了项目缴费、证明开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栖霞市税务局联合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务局、人防办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职能的划转工作。一站办理,无缝衔接,通过山东省非税信息交换系统实现缴费数据实时传递、征收入库数据实时共享,实现缴费业务全程网上办、掌上办,既方便了缴费人办事缴费,避免了多次多头跑,又方便了税务、人防、水务等部门高效履行职责,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了新划转非税收入项目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