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3日讯(通讯员 董矜洁)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为更好满足群众查档需求,扩大档案利用范围,近期,烟台市芝罘区档案馆启动了新一轮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鉴定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精心安排部署。芝罘区档案馆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纳入了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在对到期档案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芝罘区档案馆2021年度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的任务分解方案,对此次开放鉴定工作的标准依据、鉴定范围、工作方法、人员和时间安排以及质量安全等作了详细要求,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强化监管和保障推进。
强化业务培训。区档案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培训,就开放鉴定工作的法律规定、法定程序、人员要求、鉴定依据和工作方法等作了详细讲解,并要求大家在开放鉴定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与开放档案的关系,严谨细致地开展好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此次鉴定工作打破了以往完全依靠人工鉴定的模式,首次通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应用档案数字化成果,先在系统中筛标题,再通过纸质档案审原文,减少了对原始档案的翻阅,同时提高了档案开放鉴定效率。最终经过初审、复审、终审后,形成开放档案电子目录并对纸质档案进行标识。
目前,此次开放鉴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序进行。鉴定工作完成后,芝罘区档案馆将按程序,通过“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积极提供开放档案的利用,更好地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