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29日讯(通讯员 康圣洋)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规范,提升办税缴费效率,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莱山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事项办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需要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均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李先生忘记携带配偶户口簿,只需签署一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书面承诺情况属实,就能够在证件忘带的情况下办理契税减免手续。
莱山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出台后,第一时间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推送给纳税人,并通过税企交流群、线上咨询、电话辅导等方式告知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同时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工作规程,熟记6类业务办理规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下一步,莱山区税务局将按照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辖区内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用不断提升的纳税服务温度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