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5月31日讯(记者 贾楚航 王向荣 李刚)烟台市将特殊教育工作列入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事项,在保障残疾儿童就学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下步还有怎样的工作安排?5月31日,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王诗龙介绍了相关情况。
王诗龙说,残疾儿童是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健康成长更加需要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从2015年开始,在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下,我市连续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办学条件、财政保障能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在普及残疾儿童入学方面,坚持做到“应入尽入”。市教育部门根据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开展摸底排查和入学登记,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采用随班就读和特教学校就读的方式进行教育安置,对于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

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为残疾儿童就学提供保障。我市新建了1所特殊教育学校,正在建设1所,原址重建或迁建2所,建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5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131个,为残疾儿童在校就读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保障。
特殊教育投入机制更加完善。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特殊教育生均经费从6000元提高到8000元,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费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每年3000元。近几年共安排了100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建设项目的奖补。整体上看,特殊教育有了更高的投入保障。
下一步,市教育部门将按照国家“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入学安置工作。对我市今年年满六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安置,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均能接受适合的教育。二是开展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高随班就读学校融合教育质量。三是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我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