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5月25日讯(通讯员 刘增磊) 为助力解决全市海洋、河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启动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关区市近50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纳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是收集和净化处理工业生活污水的末端环节,也是构筑水污染物与河海生态环境的重要安全屏障,对优化排河入海水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至关重要。为确保执法检查成效,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专门制定实施方案,拉出检查清单,明确执法要点,利用一周时间,分组对蓬莱、栖霞、龙口等7个区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情况、出水达标情况进行规范化检查,同时对企业外排污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执法检查行动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采取市县联动、查检结合的“1+2+1”模式开展,即1名市级执法人员搭配2名区县级执法人员负责行政执法,委托1名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伴随采样监测,对污水处理厂及排水入网企业实行管理过程与排污结果双重检验,切实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指导帮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介绍,长期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作为环境执法的重点监管领域,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外,还会同市城管部门联合制定《烟台市水污染防治“三联”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水处理厂及纳管企业定期共享信息、通报情况、研判问题,实施联防联控联动执法,不断研究实施优化的机制,严格的措施,全力守护我市水生态环境的碧海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