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23日讯(通讯员 崔源原 任晶) 近日,烟台高速路政荣乌莱州大队通过追回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的路产损失,收到路产损失赔款3.8万元,依法维护了高速路产路权。
4月22日上午,荣乌高速莱州路政大队路政员在巡查过程中,行至荣乌高速K288+600M烟台方向发现收费公路附属设施有被严重损坏的情况,立即判断是车辆因肇事损坏路产而逃逸,于是及时通报给山高集团莱州路管中心。
根据损坏状况和巡查记录确定时间节点后,莱州路管中心与监控人员共同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筛查,经过认真分析比对,最终锁定目标车辆。高速交警莱州大队根据车辆信息成功与肇事车辆车驾驶员葛某取得联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面前,肇事司机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并于4月23日缴纳了全部路赔费。
在此次肇事逃逸案件处置过程中,莱州路政大队与高速交警、路管中心共同协作、迅速处置,成功为挽回损失,充分发挥了各单位之间联勤联动机制,为今后处置追逃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