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26日讯(通讯员 肖永波)2021年元宵佳节到了,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安全隐患,保障节前安全生产环境,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对城区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点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据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宫照鹏介绍:“每年元宵节期间,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放飞孔明灯的行为都会增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安全隐患。我们主要是站在城市管理执法的角度,提前介入、有效防范。以杜绝占道经营、广场和公园摆摊等行为为切入点,从销售源头上整治。”宫照鹏还进一步的介绍道,在元宵节前夕,中心城区己陆续开展了孔明灯流动销售摊点专项整治,执法队员对各辖区加强巡逻检查,对公园和广场、主次干道等重点人流量大的场所专人值守,严防流动摊点销售孔明灯的行为,一旦发现占道经营销售孔明灯一律给予取缔。
2月23日,执法队员共在沁水河公园风情广场、东关路某超市门口等处发现并取缔孔明灯销售摊点6处,自24日起他们还组织夜间错时执法,加大对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管控力度,对“孔明灯”销售行为进行严密监管,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元宵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