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烟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2-22 21:46:13
A+A- |举报纠错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目标

按照“标准化、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做到“规范提升一批、改造整顿一批、关闭淘汰一批”,推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

整治范围

全市1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计19个库区)、383家常年零售店和827家临时零售点以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

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基础管理方面。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情形;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制定、全员培训、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及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清单编制、信息系统应用、体系运行与考核等工作。
2.人员管理方面。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是否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进行培训。
3.现场管理方面。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存在“六严禁”情形。
4.连锁经营方面。是否规范开展连锁经营;是否统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统一流向管理和买卖合同、统一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统一运输配送服务。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基础管理方面。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超许可量储存;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2.人员管理方面。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是否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进行培训。
3.现场管理方面。是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标准规范;是否存在“两关闭”、“三严禁”情形。

(三)回收代存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点许可期限届满后,剩余产品是否全部退还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代储存。

(四)烟花爆竹运输和流向监控

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运输烟花爆竹运输;是否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是否存在一证多用、少开多运的情况。严格落实运输报备、一车一证、到货查验、产品流向核查等制度落实,严防非法运输行为。依托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动态监管,督促经营单位严格烟花爆竹流向登记。

(五)烟花爆竹燃放环节

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监管,确保燃放安全,切实加大禁放限放区域巡逻执法力度,确保禁得住、限得牢。

(六)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以烟花爆竹传统生产乡镇(街道)、村(居)及周边村庄、区市地域交界地带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活动。对发现的在集贸市场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在民用建筑底层商铺或在居民楼内设置零售点,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持续保持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对涉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整治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从企业自查、区市执法检查、市级督导复核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的工作局面。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1日-2月22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3日-3月14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问题隐患施行闭环管理,限期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加大处罚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15日起持续提升)。全面总结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整治效果。

工作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流通和燃放等各环节联合监管机制。市应急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仓储)环节安全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检查标准,组织开展16家批发企业的19个库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安全监管,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燃放,牵头组织在全市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市供销社作为牟平安得顺、莱阳土产杂品、莱州嘉乐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企业监管章程。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
初审:贾楚航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下载烟海e家

映像胶东更多
视听中心更多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