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12月21日讯(记者 许加薇 王向荣)12月21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烟台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将降低至50%。
据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潘伟介绍,按照烟台市目前的医保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是200元、500元、800元,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是300元、500元、800元。
政策调整后,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年内第一次住院的,仍然执行原先的起付线标准,从一年内的第二次住院开始降低起付线。具体是,参保职工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100元、250元、400元的标准,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150元、250元、400元的标准;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一年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各级医院的起付线统一执行100元的标准,进一步减轻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的医疗负担。
对于职工医保门诊慢病起付线的调整,目前,职工医保乙类门诊慢病的起付线标准为每个病种300元,如果认定了两种乙类门诊慢病,那一年内的门诊慢病起付线合并计算为600元。明年起,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病的参保职工合并计算一个起付线,即一年内只需要负担300元的起付线,减轻了参保职工门诊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