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隋雪梅回答记者提问
胶东在线12月16日讯(记者 王向荣 邬勇)在16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十三五’成就巡礼”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居民医保实行年度集中参保缴费,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到什么时候?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有什么影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隋雪梅给予解答。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只要参加了医保,在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集中缴费期内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2021年也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需要同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缴费金额比较多,并且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所以,提醒没有缴费的居民要在最后的15天时间里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2021年度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20元;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在校学生、其他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