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12月15日讯(记者 贾楚航 王向荣)按照2019年烟台市出台的《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工程统一纳入集中建设,那么,这项工作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在15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十三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
对此,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原嘉祥表示,按照2019年市政府出台的《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项目一般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负责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前期决策、建设规模及标准确定、规划选址协调、资金来源落实等前期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工程基本材料、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相关决策文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建局汇总,由市住建局按程序提报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纳入下一年度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工程项目纳入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盘子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使用单位共同参与,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由市住建局负责统一集中建设管理,工程实施一般采取成立由主管部门和征收、设计、建设、使用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程指挥部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建设主体,具体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和竣工移交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交钥匙工程。市住建局会同工程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工程所涉征收工作,由区市政府(管委)组织实施,并做好不动产登记证书注销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将市建设该服务中心列为预算单位,市住建局列为预算部门并汇总上报工程年度预算。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行政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建设法人主体,以中心名义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会同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和设计概算报批等工作,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将批复的概算和审查后的施工图报市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根据预算评审限额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合同管理,负责工程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程进度、信息档案工作。拨款管理由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拨付款手续。
竣工验收由中心会同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相关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中心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编制完成工程结算报告,委托第三方审核,经市住建局竣工决算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