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20日讯(通讯员 战书旗) 近日,招远市民王女士和家属来到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将一面写有“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民警快速破获案件表示感谢。
当日,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辛庄镇朱宋村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有人员受伤。
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只发现了被撞的二轮电动车及受伤的母子,并未发现摩托车。经勘查,现场有两条倒地划擦痕迹,在一条倒地划擦痕迹的终点有撒漏的机油,肇事摩托车已经离开现场。由于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说被撞后她短暂失忆,后来的事情不记得了。
经联系,报警人是过路人,看到摩托车撞电动车,电动车上两人伤得不轻,在路上躺着,就帮忙报警了,后来又帮着抢救伤员,不知道摩托车驾驶人什么时间驾车离开现场。在不断走访调查中,其中一位群众向民警提供线索,肇事摩托车后置物架上有白色的周转箱,驾驶人戴着头盔,戴着口罩。
调取周围监控发现后置物架上有白色的周转箱的一辆摩托车在肇事前通过监控画面,驾驶人戴着口罩、头盔。民警随后通过数字、字母组合确定了11辆重点嫌疑车辆,并对这11辆车逐辆排查。
在民警排查追问下,车主刘某某承认其驾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看到电动车上两人伤势严重,自己的车辆没有保险,为了逃避赔偿,驾车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