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724个村每村至少有1名专职调解员

来源:胶东在线  2020-10-20 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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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0月20日讯(通讯员 董梓晴) 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招远市司法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形成人民调解工作“345”模式,着力推进多元化化解机制新发展。

  推进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在市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化解合力;在14个镇(街)全部建立镇级调委会,每一个工作区设调解区长,并聘任3—5名专职调解人员为工作区工作人员;在724个村全部建立村级调委会和“村民说事室”,每个村至少有1名专职调解员。

  目前,招远市实现了市、镇、村各级既有调解机构,又有专人办事,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覆盖面。

  强化人民调解与四部门的衔接联动。不断创新“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四部门的衔接联动,明确各自职责,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4个镇(街)调委会被法院聘为“特邀调解组织”,48名调解员被聘为“特邀调解员”;在公安各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由人民调解员驻所调解;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派驻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借助大数据,将镇、村网格员发展为纠纷信息员、排查员和化解员,着力构建“网格+调解”的纠纷化解模式。

  加强五个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要求,在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商会、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五个重点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请医生、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专家库,充分运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劝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有效化解五个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化解纠纷35起,成功率达到98%。

[ 责任编辑: 刘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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