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7月29日讯(通讯员 王丹 高楠) 记者日前从烟台莱阳市民政部门获悉,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莱阳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乡标准提高后,全市约7000名低保对象受惠。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和兜底工程,自实施以来对保障莱阳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深远的影响。这次提高标准也是莱阳自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6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金标准。
为了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本次提标中农村低保标准涨幅达13.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34:1,使城乡贫困居民能平等共享莱阳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莱阳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1351.4万元,受惠对象达48431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