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4月28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4月28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消费券是一种激发消费活力的有效手段,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等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据统计,每1元消费券的投放,对消费总额的拉动有约5倍的直接放大效果,并能进一步带动产品链上下游产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缓解当前疫情对消费影响,推动各行业加快复苏,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联合腾讯公司依托微信支付开展此次“全民欢购”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发放计划
1.发放规模:消费券采取电子券形式通过微信发放,计划发放总规模3000万元。
2.发放时间:2020年5月1日-6月30日,共2个月,总计分6轮投放,其中5月1日上午10点,正式开展首轮1000万元消费券投放,之后每10天1轮,后5轮每轮投放额度400万元。每轮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沉淀资金,自动进入下一轮。
3.发放领域:根据腾讯对我市消费领域的大数据分析,拟选取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五个领域:餐饮、购物、旅游、住宿、文化,有针对性地发放消费券。其中餐饮消费券1200万元、购物消费券1000万元、旅游消费券300万元、文化消费券300万元、住宿消费券200万元,后期将根据投放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调整。每张消费券面额,根据五个领域消费特点和刺激消费需要,合理设置20-100元不等面额,消费券设置有效期和消费门槛,实施消费满额抵顶。
4.参加范围:①消费者。全体烟台市民和在烟人员;②商家。交易发生地在烟台市,经营手续齐全,正常经营、符合政府补贴指定的行业属性,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的商户。
二、发放方式
4月29日10点至6月21日0点,广大市民可以在微信中搜索“烟台惠民消费券”小程序,或关注“烟台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烟台惠民消费券”小程序,登录后进行预约抽取报名。
活动期间共计六次电脑摇号,具体日期为2020年5月1日、5月11日、5月21日、6月1日、6月11日和6月21日,摇号时间为当天上午10点整。
抽到券的用户,将收到微信消息通知,对应的消费券将自动存入用户的微信卡包。用户凭微信卡包中的卡券,在卡券使用有效期内,至烟台市辖区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相关门店,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抵扣使用。
每位用户最多可预约抽取3种不同类型的消费券,整个活动期间,用户只需报名1次,即可参加每轮抽券活动。
三、使用规则
烟台惠民消费券仅限在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相关门店,线下消费时使用。所有消费券不找零、不折现,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用户也可以同时参加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1)餐饮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餐馆、饭店、咖啡店、酒吧、市民社区食堂等。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餐饮消费券。
(2)购物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服装鞋帽专卖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商家。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3)旅游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旅游景点、旅行社、游乐场、动物园、水族馆等商家。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旅游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旅游消费券。
(4)文化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文化消费券。
(5)住宿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酒店、旅馆、民宿等商家。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住宿消费券。
四、保障措施
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与,统筹推进消费券宣传、发放、资金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研究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活动中,相关部门将加强餐饮、食品、商品质量监管,查处借电子消费券开展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腾讯公司将进行全程金融级安全保障,定期出具数据分析报告,利用大数据对活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达到最佳效果。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五一”小长假马上来临,正是外出旅游、购物消费的好时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希望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欢购”活动,利用好政府发放的政策“红包”,为刺激消费复苏、消除疫情影响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