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3月24日讯(通讯员 邢红)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发生,杜绝各类火灾隐患,根据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暂不举办守灵、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烈士陵园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小区及墓区、村居集中埋葬点、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要求。
三、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扫、时空信箱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鼓励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擦拭墓碑(骨灰格位)、代献鲜花、举办代祭等代替祭扫活动。
祭祀在心,不在形式,我们的身体健康,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