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7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衣宝萱)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放宽多项医保业务办理时限,出台多项特殊经办政策,确保医保经办服务有序开展,助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可免收滞纳金
结合当前的缴费期延长政策,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号召用人单位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等业务,提高业务网办率。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经申请可免收因欠缴医疗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
延长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间
医疗保险退休缴费年限确认可电话申请,无需现场申报,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自申报当月起三个月内完成补缴,退休医疗个人账户和待遇起始时间自退休次月起计算。
调整部分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享受时间
推迟原计划2020年一季度的专家现场审核病种的组织实施工作。申报门诊规定病种的,由具备病种申报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收集参保人员的申报材料,按月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交接。同时,临时调整部分门诊规定病种待遇享受时间,乙类慢性病中可以提供门诊病历申办的病种,以病种认定申请表的填报日期为执行日期。对直接准入的病种,经审核后,门诊慢性病病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电话通知患者就诊时直接领取。
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多地都对人员出行进行了限制,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也容易受到影响。对此,我市医保部门在疫情期间,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推迟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时间
每月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可推迟报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