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16日讯(通讯员 修莉) 日前,烟台市海阳市法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猎赖迎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公告”———将在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在全海阳市范围内开展“猎赖迎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决不让“老赖”过安生年。
15日凌晨5时,东村法庭院内灯火通明,45名执行干警严阵以待,“猎赖迎春”一触即发。“我们不能保证每次行动都能寻获到被执行人,但每到一处都要长鸣警笛,对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曝光,力求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执行效果。只有判决义务得到履行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我们就是要打破常规,打突袭战,让被执行人防不胜防!”海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涛动员讲话掷地有声。随后,执行干警们分赴朱吴镇、留格庄镇、小纪镇、辛安镇、方圆街道、东村街道等多个镇区街道,到达预定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住所。
记者跟随其中一组执行干警来到方圆街道西石兰沟村,被执行人西石兰沟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姜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借款11500元,自2014年5月4日立案起,该笔借款一直未偿还。
姜某某及家人对凌晨“突袭”的执行干警颇有“怨言”。带队的海阳市法院副院长林刚义正辞严,“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判决的后果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罚款等等,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刚释法明理,督促姜某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姜某某不以为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在留格庄镇小滩村,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任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展执行,任某某却并不在家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家属送达了搜查令和传唤通知书,并对任某某住处展开搜查。
“年关将近,许多在外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我们执行局认真梳理摸排,按照‘猎赖迎春’集中执行行动的部署,筛选出一批社会关注的涉民生案件,对查找到的被执行人,用好、用活、用足拘传拘留措施;对故意躲藏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查控力度,发布悬赏通告,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执行局干警祁志强说。
据悉,此次“猎赖迎春”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名,对5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彰显了海阳市法院攻坚执行难的决心。下一步,海阳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让广大群众在寒冷的冬季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度和力量,让“老赖”付出失信的代价,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