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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城市专刊第10期

胶东在线 2016-10-08 15:22:00

  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城市专刊第10期

  ※牟平区创新“法律管家”制度着力夯实依法治区基层基础

  ※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促进和谐莱州市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

  牟平区创新“法律管家”制度

  着力夯实依法治区基层基础

  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牟平区为全区555个村配备了“法律管家”,免费为基层组织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构建起统筹覆盖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基层依法化解矛盾的“助推器”、密切干群关系的“润滑剂”、服务科学决策的“智囊团”。自2015年以来,“法律管家”共开展村务“法律体检”440多次,解答法律咨询1300多人次,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32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创新制度建设,实现“法律管家”规范服务。一是选人员、定合同,选好配强“法律管家”队伍。集中整合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组建起总数达104人的法律服务队伍,按照村情社情实际,组建了555个村居“法律管家”、14个镇街“法律管家”服务团,构建起覆盖全区的“法律管家”服务网络。各镇街与“法律管家”签订服务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继续聘用。二是明制度、严要求,确保“法律管家”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工作纪律、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法律管家”工作制度,严格做到“六有”,即,人人有职责、事事有程序、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同时,严格执行工作日志和工作登记制度,对“法律管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案件回访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村村有记录、事事有记录。三是强管理、严考核,确保“法律管家”工作质量。认真抓好村居“五个一”(一牌、一室、一卡、一簿、一员)和镇街“法律管家”值班室建设。对“法律管家”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区司法局、各镇街负责监督指导,各镇街司法所负责统筹考核,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做好“法律管家”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下发了《牟平区“法律管家”考核办法》,对工作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补助和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合格者次年不予续聘。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现“法律管家”优质服务。一是模式多元,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依托“法律管家”成员的多元化和业务的多样化,在全区构建起集宣传咨询与村规民约法律审查、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重大项目谈判签约、诉讼代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村居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于一体,电话咨询、网络沟通与定时定向上门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全区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围绕中心,为村级组织提供深层次法律服务。组织“法律管家”对村级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经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土地使用权流转等进行全面“法律体检”,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强化村级组织抗风险能力,提升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南大窑村“法律管家”全程参与处理了该村果园承包“续包户”与“分地户”因土地分配产生矛盾而引发的群体访,主持了土地投标活动,协助村委会制定了《土地承包方案》《投标委托书》《竞投标规则》,较好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村庄稳定。三是心怀大局,提供中立客观法律服务。要求“法律管家”从大局出发,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在涉及影响村居稳定的突出问题上,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旧村改造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要从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不偏不倚,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创新服务形式,实现“法律管家”高效服务。一是主动上门“定期坐诊”。“法律管家”每月定时上门“坐诊”服务,实地为群众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贴心的法律服务。二是开通专线“按需出诊”。在各村居办公室、“法律管家”工作室、村居便民服务栏等公共场所,设置了“法律管家”公示栏,向村民公开“法律管家”基本信息和联系卡,村民有法律服务需求随时可以与“法律管家”取得联系,获得帮助。三是依托网络“线上问诊”。创建“法律管家”QQ群、微信群,群众可与“法律管家”在线交流,进行简单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极大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目前,全区按镇街划分共创建20余个QQ群、微信群,通过各类线上活动进行法律咨询320多人次。

  整合资源 发挥合力 促进和谐

  莱州市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

  为超前化解矛盾纠纷、源头维护社会稳定,莱州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多方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工作布局,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积极打造新形势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

  一、立足实际,探索实践,纵深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莱州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其他调解方式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在组织领导、人员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大倾斜力度。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政法委牵头,多次召集法院、公安、司法、卫生、人社、房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召开专题会议,探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二是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政法委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统筹协调解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办公场所、功能设置、人员配备等具体事项,并制订工作方案,全面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投入专项资金,高标准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根据“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安排人员进驻集中办公,确保中心正常高效运行。该中心在2015年度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年终检查中获得好评。

  二、立足服务,整合资源,着力打造三级调解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努力构建“横向属地联调,纵向立体衔接”的三级纠纷解决网格化体系。市级层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合力;诉调对接中心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进行过滤、分流和引导,并指导各基层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片区中心村法官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级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镇街、部门层面,17处镇街年内将全部建成镇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市级中心、各专业调委会实现配合联动,并对辖区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分别成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规划建设、物业管理、涉农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业领域专业化纠纷调解委员会,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由诉调对接中心安排业务能力强,在专业领域较擅长的法官与各专业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一对一”联系,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支持。村级层面,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个村居划为一个调解片区,在中心村设立联调室,各村居分别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而形成了镇里有调解中心、片区有联调室、村居有调解室的工作格局,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基层,选好人员,配齐配强专职调解队伍。探索实施“千员联调”工程,全力打造一支法律素养高、调解经验丰富的正规化、专业化矛盾纠纷解决队伍。一方面,严把选拔标准,强化业务培训。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严格筛选,原则上每个村居选聘一人担任特邀调解员,通过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培训后,统一上岗。特邀调解员负责化解所处村居矛盾纠纷,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案件中参与调解,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目前,1000余名特邀调解员已培训完毕,正式上岗。另一方面,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全市特邀调解员通讯录》,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调度;设立《特邀调解员工作情况月报表》,每月统计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执行和解等工作情况。二是强化考核奖惩。每季度为特邀调解员发放交通补贴,年底对表现优异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予以解聘。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开通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特邀调解员有不良行为的,一律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最大效用。一是建立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对机制运作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纠纷解决组织、仲裁机构之间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情况的交流共享。建立健全专业调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前期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困难,会商诉调对接等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以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和谐理念,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思想认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为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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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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