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师,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互联网营销师并不完全等同于大众所熟知的“带货主播”,这一职业已发展分化出包括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与平台管理员在内的四大职业工种。选品员:负责产品相关工作,需要有洞悉市场的敏锐度,搜索和筛选信息的综合判断能力。直播销售员:通过各类直播平台进行品牌宣传、产品营销售等工作。视频创推员:负责互联网营销视频的创意策划、设计、制作等工作。平台管理员:对营销产品进行系列推广,提升流量和转化率。虽然各工种间的职业方向与职位功能存在很大差异,但他们彼此之间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互联网直播营销链条。
等级划分
互联网营销师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登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