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累计工作满4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证书后,且专科及以上学历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限;
4、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初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1年。
3,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证书后,累计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累计作满2年;
3、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中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初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证书后,累计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