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将顾客当“流量素材”?
近日,一则关于连锁健身房未经会员同意发布健身视频的控诉帖引发广泛关注。发帖网友直言,健身时着装轻薄、动作幅度大,极易在镜头下暴露隐私。评论区迅速成为网友“诉苦大会”,不少人分享了自己在健身房、便利店等公共场所“被出镜”的类似经历。记者调查表明,这已不是个别现象,而成为直播时代下值得警惕的普遍问题。(11月18日《扬子晚报》)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一些健身房似乎找到了一条“捷径”。它们通过官方账号直播会员锻炼场景,剪辑短视频发布社交平台,甚至刻意捕捉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画面进行特写。这些行为美其名曰“品牌推广”,实则将会员的身材细节、运动姿态公之于众,把付费顾客变成了免费的“流量素材”。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既触碰了商业伦理底线,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从法律视角看,《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并不局限于私人场所,公共场所中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同样受到保护。肖像权更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允许拍摄他人肖像,即使打码处理,若能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同样构成侵权。健身房作为特殊场所,会员在锻炼过程中理应享有合理的私密期待,这一权益不应被商业目的所剥夺。
健身空间的特殊性在于,人们在这里着装相对轻薄,完成各类动作时身体暴露程度较高。正因如此,会员对这一空间有着更强的隐私期待。当健身房为追逐流量而忽视这一基本需求时,破坏的既是单次体验,更是长期的信任基础。这种信任一旦崩塌,再专业的器材、再优质的课程也难以弥补。
放眼更广阔的消费场景,从商场到景区,从餐厅到便利店,“被出镜”现象同样屡见不鲜。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隐私边界,有人不愿暴露行踪,有人不希望在某些场合被记录。这些看似微小的个人意愿,实则是人格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充分尊重。
值得欣慰的是,市场中已出现积极信号。南京某健身房明确表示不会对学员进行直播,合照必先征得同意;部分门店直接张贴“禁止直播”公告。这些做法证明,商业成功与尊重隐私可以并行不悖。
在数字时代,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成为重要课题。公共场所基于安全需求安装摄像头无可厚非,但以商业为目的的拍摄必须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对于拍摄者而言,养成事先征得同意的习惯是基本素养;对于商业机构,则应与被拍摄者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面对维权,被拍摄者应当勇敢发声。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可立即要求停止拍摄、删除内容并赔礼道歉;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救济。这些行动不仅维护自身权益,更是在为整个社会树立隐私保护的标尺。
流量经济盛行之下,商家更需清醒: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从来不是猎奇的直播内容,而是专业的服务和真诚的尊重。当所有健身房都能明白,会员的身体不是引流工具,顾客的隐私不是商业筹码,这个行业才能走向真正成熟与规范。
不把消费者当“流量素材”,而是以专业服务和尊重态度相待,这样的商业理念或许不会带来短期流量爆涨,却能为企业赢得持久信任。而这,才是商业经营中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作者: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