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6批信访件,共计17件,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个,生态污染问题4个,大气污染问题6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海洋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涉及9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莱阳市4件、福山区3件、蓬莱区3件、芝罘区1件、牟平区1件、龙口市1件、招远市1件、莱州市1件、高新区1件、市文化和旅游局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