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1批信访件,共计20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7个,生态污染问题4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水污染问题1个。涉及10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莱阳市4件、莱州市3件、芝罘区2件、福山区2件、牟平区2件、栖霞市2件、龙口市2件、招远市1件、海阳市1件、市城市管理局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