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6月4日讯(记者 孙子研)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召开烟台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通报了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3件,审结1378件。烟台市法院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践行最严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强化环境资源领域民生保护,妥善审结涉噪声、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案件13件;依法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审结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6件,平等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各类资源要素依法有序开发利用。严格行政责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6件。
聚焦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持续拓展“司法助企·绿色审判”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66件。服务“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战略,聚焦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件。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19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环境法律服务。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妥善化解涉农村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41件,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由绪斌表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工作将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进多元化生态环境基地建设,将生态环境基地打造成履行案件判决、展现品牌形象的生动平台和窗口。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解决制约环资审判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抓实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以过硬队伍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发展基础。
下一步,烟台法院将持续强化环境资源现代审判理念,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与品牌创建,为烟台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