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那个都说哎,沂蒙山好。
沂蒙那个山上哎,好风光。
《沂蒙山小调》响起,山东儿女最显性的红色基因更活跃了。
今天(5月22日),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有了最有力、最有效的保护——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
自此,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山东沂蒙红嫂纪念馆,《沂蒙母亲王换于》展室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蒙山高,沂水长,沂蒙精神经得住岁月洗礼。
在炮火连天的革命战争年代诞生,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新时代不断得到升华,沂蒙精神是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
“对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条例具有重要的首创意义和示范作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如是评价。
一直以来,山东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出台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等法规政策,为保护传承红色文化提供制度基础和立法经验。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加大沂蒙精神的研究阐发、教育宣传等工作,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开展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时机、条件刚刚好。

沂蒙精神的力量,是真理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实践的力量。
在战火年代,沂蒙人民毅然选择“热爱中国共产党、相信中国共产党、坚决跟共产党走”,这正确抉择让沂蒙老区迎来了发展,沂蒙人民收获了幸福。
从贫穷落后到率先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从地摊式大棚到商贸物流通达天下,从“四塞之崮”到“高铁开进沂蒙山”,从落后小城到滨水生态宜居现代化城市……以沂蒙精神为引擎,沂蒙儿女将红色文化之力转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新的胜利。

沂南“红色旅游线路” 来源:沂南县委宣传部
文化的力量总是“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社会力量之中,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导航灯”、社会和谐的“黏合剂”。
身处时代的激荡中,要不断去溯源、去寻根、去汲取精神力量。
面对时代之问、世界之问时,我们就会更有底气、更有能力作出科学正确的回答。

那每一个个体,应如何与伟大精神连接?
条例中有答案: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沂蒙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活动,自觉践行沂蒙精神,形成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良好社会风尚。
还有一条禁止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实施歪曲、丑化、亵渎、否定沂蒙精神的行为。

孟良崮战役战场遗址 来源:新华社
省人大代表、费县手绣传承人卞成飞是土生土长的沂蒙人。她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见证了条例审议过程。她说,以法护航传承弘扬沂蒙精神,让沂蒙山区的红色文化工作者更安心、更有底气。看到条例对沂蒙精神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以后的生活更是充满了信心!
“把老百姓的利益始终放在心上,更写进法律,这就是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生动实践!”卞成飞感慨道。
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立法,正是齐鲁儿女以最扎实的行动、最朴素的情感、最真诚的态度,推动沂蒙精神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
(大众新闻记者 刘一颖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