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6月2日讯(实习记者 黄洪娇) 6月2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工作检查工作实践与成效,并发布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一超,第七检察部主任王仲瑶出席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烟台市委政法委、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民政局、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妇联、鲁东大学等相关单位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
发布会上,邢一超首先通报了烟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护祖国未来的重要阵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全流程参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邢一超在发布会上介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作为全省首批设立独立未检办案机构的市级院未检部门,带领全市未检干警扎根胶东红色热土,先后荣获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最高检集体一等功”等国家级荣誉,全市多个集体获评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多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入选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
立足检察职能 以高质效办案推动高质效司法保护
烟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在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方面,2024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0件479人,联合公安、教育、妇联、团委、司法社工等开展社会调查388人次、考察帮教87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60人次,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0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74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5人考上大学、23人重返校园。蓬莱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办案故事走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
在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17件605人。积极推动“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开展“一站式”办案取证59人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救助、法律援助160余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近37万元。3起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7起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福山区检察院网络保护、栖霞市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等办案故事被中央电视台法治类栏目采编。
注重法律监督 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烟台检察机关树立“上前一步、走深一层”理念,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优势。多点发力,强化重点领域法律监督。2024年以来,一体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2件,聚焦校园欺凌、烟酒销售、网络保护、文身治理、性侵预防、“小饭桌”治理、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等重点领域,办理综合履职案件89件,民事支持起诉25件,制发检察建议90余份。以“府检联动”为抓手,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16次、建章立制10个,18篇工作经验被《长安》《检察日报》等刊发。深入调研,彰显法治担当。针对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闲散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盗窃等重点罪名专题调研15次,8篇研究成果被《人民检察》等刊发;与鲁东大学教育学院合作,4项成果在全国、全省获奖。提出的“笑气”治理、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多条建议被《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采纳。勇于探索,推动预防治理体系化建设。积极开展罪错分级处遇、犯罪预防体系化等试点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3个单位获评全省优秀试点单位。数智赋能,开创高质效履职新局面。市县两级院原创研发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13个,“笑气”滥用监督、儿童主任任职资格不当、在校学生涉帮信犯罪等多个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国、全省竞赛中获奖。
创新普法形式 巩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成效
烟台检察机关打造未检团队品牌,形成以市检察院“青未了·烟台检察护蕾”为中心、“红日·法铭”“福检青樱”“金沙小禾”“丹霞护蕾”“金鼎护航”“仙境护未队”“莱检四季花”等品牌多点辐射的未检品牌矩阵。高标准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联合市教育局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换届、选聘工作,实现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小、初、高、职多类别学校零遗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全员聘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带头送法进校园。打造法宣工程,开办“多彩课堂”。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政法干警进校园 护航千堂法治课”“法治进乡村、进职校、进基地”“模拟检察听证”等普法活动310余场,受众76万余人次;《“笑”面人生》《树洞里的秘密》等8部作品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法治教育精品课程。7人入选全省“法治进校园”巡讲团,3人在全国、全省普法巡讲和竞赛中获奖。注重前端预防,加强与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衔接配合。发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研究制定制度文件2份,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选派优秀检察干警担任专门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助推专门学校规范建设,3部专门教育原创课程获全省发布、推广。
邢一超表示,烟台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巩固、深化、提升前期成果,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理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抓实对未检特殊程序适用、涉未领域的法律监督,巩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综合治理成效,以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监督,与各界携手同行,守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土。
发布五起高质效办理典型案例
随后,王仲瑶发布了五起烟台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芝罘:徐某某、董某某盗窃案
芝罘区院在办理徐某某、董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引入司法社工开展全流程帮教,针对性实施法治警示教育、心理疏导纠偏、亲子关系修复。对考验期内多次违反规定、拒不悔改的情形,该院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将考验期行为表现、矫治态度作为量刑考量因素,申请司法社工出庭说明帮教情况,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威严,也推动案件审查从单一行为评价向综合评估转变,实现宽容不纵容、惩戒与教育并重。
案例二、蓬莱:呼某某、马某某寻衅滋事案
蓬莱区院在办理呼某某、马某某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过程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引入司法社工帮教、依托读书会开展法治教育,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司法帮教有力度、社会帮教有深度、家庭教育有温度,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理念,矫正行为偏差,最终重返校园。
案例三、福山:冀某强制猥亵案
福山区院办理的冀某强制猥亵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通过介入引导侦查、综合履职,最大限度降低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切实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线。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多部门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实现惩治犯罪、权益保障、综合治理有机统一,推动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案例四、龙口:刘某某虐待案
龙口市院办理的刘某某虐待案,聚焦被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保障、财产管护、监护落实问题,牵头多部门联动会商,高效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与监护交接工作;创新涉未案件赔偿金保管模式,确保赔偿款专款专用、安全监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支持起诉,最终法院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依法指定适格主体担任监护人,以法律监督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困境儿童生存、财产、监护三重保障。
案例五、莱州:督促规范儿童主任任职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莱州市院办理儿童主任任职资格不当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儿童主任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不严问题,依托数字检察搭建大数据监督模型,批量比对筛查不适格任职人员。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优势,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推动健全儿童主任制度规范,完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