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检察院召开“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5月28日讯(实习记者 刘芯瑞)2026年5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六周年之际,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成效,发布3起典型民事检察监督案例,并就群众关心的普法宣传、支持起诉、法律适用等问题答记者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检委会专职委员周玉琨、第五检察部主任王鹏出席发布会。

数字赋能:从“一案办理”到“一片治理”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数字检察是烟台贯彻落实民法典、提升民事监督质效的核心特色。发布会上,于泳副检察长介绍,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累计搭建29个民事检察监督模型,彻底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局限,实现从“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源头防范”的跨越式升级,让法治监督更贴合时代发展、更贴合社会治理需求。
其中,芮某浩民间借贷纠纷案是数字赋能履职的典型范例。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当事人存在套取信用卡信贷资金转贷的违规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依法抗诉推动法院再审改判。立足该案,检察机关提炼同类案件监督要点,创新构建套取信用卡资金转贷类案监督模型,获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省推广。目前已依托该模型办理同类案件22件,涉案金额276万余元,有效整治金融领域违规转贷乱象,筑牢地方金融安全防线。
依托各类数字监督模型,烟台检察实现对金融合同、保险纠纷、民刑交叉等重点领域的精准筛查、智能监督,大幅提升办案效率与监督精准度,有效防范行业性、系统性法律风险,让民法典的规范效力落地到社会治理各环节。
精准监督:以法治标尺维护法律统一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锚定民法典实施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做实做细民事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确保法典条文落地落细、刚性执行。累计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33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62件,7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多项办案成果彰显司法公信力。
检察机关聚焦民生司法痛点难点,精准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在某居委会与宫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抗诉案中,办案人员精准适用民法典,厘清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与不当得利的法律区别,纠正原审错误判决,守住集体资产安全底线,稳定民事法律关系。针对群众关切的遗产继承问题,在打印遗嘱效力监督案件中,明确遗嘱订立“时空一致性”认定标准,统一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为群众处置家庭财产、规避继承纠纷提供清晰司法指引,切实以精准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司法为民:用检察温度守护弱势群体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维权难题,常态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底线。三年来,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63件,其中助力36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00余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滕某劳务受害维权案是检察为民的生动缩影。当事人因施工事故致残,因原审判决遗漏责任主体,多年未能足额获赔。检察机关履职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改判相关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确保赔偿款项全额执行到位。同时创新“维权+帮扶”模式,同步开展司法救助、就业帮扶、心理疏导,全方位帮助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此外,检察机关纵深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三年办结相关案件38件,有力整治“虚假官司”乱象,维护司法权威与诉讼秩序。
普治并举: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为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烟台检察构建全方位普法宣传体系,坚持治普并举、德法相融,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普法活动50余次。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案例解读、普法漫画、法律常识等内容,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指南,切实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同时深化检校共建,与多所高校搭建检察研究与实践教学平台,聘任高校专业学者参与检察履职,强化理论研究与实务融合,三年来14篇民法典相关研究成果刊发获奖,以专业赋能提升民法典精准实施水平。
民法典不是高高在上的法条,它是遗嘱上的红手印,是农民工拿到的工资条,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指南针。烟台检察正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件,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的落地见效,更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持续坚守与精准履职。下一步,烟台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民事检察主责主业,深化数字检察赋能应用,抓实高质效办案,常态化推进普法惠民,持续做实检察为民、护航发展大局,以初心守法治、以履职护民生,让民法典始终成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助力烟台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