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律援助无私奉献,优质服务为老兵解忧
法律援助无私奉献,优质服务为老兵解忧
--烟台市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陈某医疗责任纠纷法律援助案
承办机构: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员:付雁翔、于开亮
援助形式:民事诉讼代理
内容摘要:
受援人是参战退伍老兵,因病住院经手术治疗后,病情无好转,且出现病情加重情况,受援人怀疑医院诊治有误,多次向医院主张权益无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援助律师积极帮助受援人通过法庭调解当庭获得81000元的赔偿款,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得以充分彰显。
案情简介:
受援人陈某近年来出现了双手持物不稳、双下肢走路不稳的症状。2022年4月3日,受援人到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脊髓型颈椎病。某医院为其行颈椎后路双开门椎管减压手术,手术后在青霉素输注时突发身体强烈抽搐抖动,经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方才脱险,受援人高度怀疑是青霉素过敏反应所致。2022年4月23日,受援人出院,出院后按出院医嘱休养、活动、并定期复诊复查,但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肢体活动更加不灵活,行走更加不稳定,且出现了小便失禁的情况。受援人认为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的原因是医院诊治有误造成的,多次和医院协商要求赔偿无果。
面对手术后无法自理的生活,以及巨大的心理压力,倍感无助的受援人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了烟台市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受援人是一名退伍老兵,因病不能工作,目前妻子无工作,家庭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有爱心、专业素养较高的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律师付雁翔承办此案。
援助律师接案后,及时约见受援人,办理委托手续,详细了解案情,确立办案思路。援助律师首先到医院封存了涉案病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证据后书写起诉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援助律师向法庭提出了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有无过错,若有过错,该诊疗行为对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司法鉴定的意见。法官对受援人的境况深表同情,组织双方进行了四次开庭调查,援助律师将准备好的证据都进行了一一提交,最终主审法官采纳了援助律师提交的鉴定证据并进行司法鉴定的意见,通过摇号确定了烟台和济南两家司法鉴定中心。由于受援人病情较为复杂,法庭确定的两家司法鉴定中心在收到证据材料后都以技术原因不能进行鉴定为由予以退案。援助律师并没有放弃,协助受援人联系了全国各地十多家鉴定机构,大多数鉴定机构都以各种原因不能进行鉴定为由不予收案,也有个别司法鉴定中心表示可以进行鉴定,但也比较谨慎,在组织专家组讨论后,认为患者在手术后三个月内未进行MR检测,无法收案,即使强行收案,亦很难鉴定出原因力。并且医院对我方自己联系的司法鉴定中心不予认可,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果法庭同意我方指定的鉴定机构,其亦在该鉴定机构所在地选出一家鉴定机构进行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至此,进行司法鉴定这条路走进了死胡同,援助律师只能另想他法。援助律师静下心来对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进行了梳理分析:1.没有司法鉴定结果,我方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即使法院没有驳回,因医院违反病历书写规范法官会酌定一个赔偿数额,但这个数额会比较少;2.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被退回后,我方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旧存在不能鉴定的风险;3.如果能鉴定,鉴定不上过错行为及原因力,需要我方承担鉴定费用;4.鉴定需要到外省医疗发达地区进行,需要长途奔波;5.由于鉴定的不确定因素,诉讼时间会比较长。
援助律师将这些可能的结果告知受援人,受援人经过认真考虑后将自己的想法告知援助律师:“身体状态不适合长途奔波,无法承担鉴定不上过错行为的鉴定费用,对诉讼时间没有足够的耐心,愿意通过调解进行索赔”。援助律师将受援人的想法告知了主审法官。在早前的审理中,医院也有调解结案的意愿。2024年8月22日,芝罘区人民法院互联网一庭组织双方进行了网上审理,在法官主持下,双方都同意调解结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律师进行了多次硬碰硬的较量,援助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详细阐述了受援人所遭受的损失和应得的权益及医院方的违法行为,最终医院同意赔偿受援人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由最初的40000元增加到81000元。法官根据审理结果当庭作出了(2024)鲁0602民初10853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某医院同意赔偿受援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后期护理依赖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总计81000元,被告应2024年9月6日前向原告一次性付清81000元。二、被告医院支付上述款项后,原告与被告关于此次医疗纠纷全部处理完毕,原告不再就此次医疗纠纷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
本案在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后的短短10个月的时间内即得以结案,受援人对于援助结果非常满意,非常感谢援助律师的辛苦付出,为援助律师敬赠了鲜红的锦旗。目前受援人已拿到了全部81000元。
案件点评: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中通常都会要求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如果无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审判结果往往对患方不利。虽然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但如果患方未能成功举证,法院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驳回诉讼请求。本案经过两次退鉴,受援人对鉴定的信心降低,援助律师没有放弃,联系了全国各地多家司法鉴定中心,让涉案医院知道我方诉讼的坚定信心。在得知能够鉴定的鉴定中心亦不能鉴定后,援助律师立即调整诉讼方案,积极争取法官组织调解,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最大程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实习编辑:俞熠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