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兄长刀弑胞弟有隐情 法律援助不懈努力为其争取有期徒刑
兄长刀弑胞弟有隐情
法律援助不懈努力为其争取有期徒刑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甲故意杀人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机构: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员:王艳
援助形式:刑事辩护
内容摘要:
亲生兄弟之间本应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却因琐事自相残杀,哥哥拔刀相向致弟弟死亡。家庭悲剧背后有着让人惋惜的原因,为充分保障人权,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展开一场生死辩护,抓住辩点,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哥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甲与被害人李某乙系同胞兄弟,二人因土地分配及赡养母亲等琐事产生矛盾已久,平时老母亲都是李某甲在赡养,李某乙不仅不赡养,还经常挑唆母亲故意折腾李某甲。2023年2月9日15时许,李某乙到李某甲家中,二人又因土地分配及赡养母亲等产生争执、厮打。期间,李某甲持黑色匕首捅刺李某乙腹部未果,被其儿子拦下后,又持撬杠击打李某乙头部数下,致李某乙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乙的身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李某甲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2024年1月10日8时许,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李某甲得知其母亲居住的老房起火了,便连忙赶过去救火。期间,其弟弟李某乙赶到并用拳打李某甲左眼一拳。因李某乙之前曾挑唆母亲放过火,李某甲怀疑这次也是李某乙挑唆的,便心生怒气,趁李某乙与母亲说话之际,用铁锨殴打李某乙头部数下致铁锨头掉落。二人继续厮打期间,李某甲又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切李某乙胸腹部、颈部数下,致李某乙颈内外动脉离断、颈内静脉破裂后急性大失血死亡。
李某甲故意杀人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因李某甲未聘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通知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指定辩护,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王艳律师即刻联系了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进行阅卷,通过卷宗材料中的记载对案件过程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并针对存疑和重点的部分进行了前期分析。带着问题,辩护律师赶往蓬莱区看守所会见了李某甲,后又联系了李某甲的妻子和儿子,通过与李某甲以及其家属的沟通,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已基本清晰明了,辩护人对李某甲和李某乙平时的恩怨、矛盾以及各自的性格脾气、为人处世等也有了深入的了解,更是对其整个家族环境和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些也都是导致案件最终发生的全部因素。
为了对他们平时的恩怨有进一步的了解,辩护人特意到村里找邻居们进行了交流沟通,意外收获到一个信息,案发后全体村民自发签名为李某甲出具请求信,请求司法机关能对李某甲从轻处理,请求信签好后,迟迟没有交给相关司法部门。拿到请求信后,辩护人决定将这份材料交到检察官手中,希望让公检法机关了解李某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其本质并不恶劣。
通过前期的阅卷和沟通,辩护人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是成立的,办案重点是从量刑上为受援人争取,但基于被害人李某乙已经当场死亡的后果,要想从轻减轻处罚,除了自首、认罪态度等情节外,能否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是案件的关键。经过了解,被害人李某乙系单身,唯一的家属就是其母亲,也就是嫌疑人李某甲的母亲。案发后,母亲被李某甲的姐姐李某丙送至当地的敬老院,也就是说,其母亲现在的监护人是女儿李某丙(也就是李某甲李某乙的姐姐)。辩护人通过李某甲儿子找到了敬老院负责人,提出想要看看老人,但敬老院的回复是老人家属(实则为李某丙的继子)嘱咐过,没有他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见老人。辩护人电话联系到李某丙,表达了想要去看一下老人的想法,被告知其母亲神志不是很清晰,所有人都对其隐瞒了李某乙已经去世的消息,没必要去见其母亲。辩护人电话里跟李某丙委婉的表达了请求其代替母亲为李某甲出具谅解书的想法,李某丙也表示这么多年一直是李某甲在照顾母亲、在为这个家操持,不想李某甲被判处死刑,双方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交流,约好了第二天见面。但没想到,当天晚上李某丙给辩护人打来电话,吞吞吐吐表示要再考虑一下,在辩护人的一再追问下,其继子接过电话,态度蛮横的表示要巨额赔偿才能出谅解书,因之前辩护人对他们的家庭背景进行过了解,清楚尽管李某丙与其继子无任何抚养关系,但凡事都是她的继子做决定。后又经过几次跟李某丙电话联系,每次也都是她继子不同意。后来会见李某甲时,李某甲表示不能接受数十万的赔偿数额,李某甲的家属也表示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数额少可以接受,太多承受不了。由于双方的数额差距太大,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也将至,此事只能暂时搁浅。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决定对他的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指派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为李某甲进行审判阶段的辩护。有了审查起诉阶段的铺垫,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开庭前的工作重点放在了如何获得谅解书上,李某丙委托了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辩护人决定从她的代理人处着手,这样更便于沟通。在跟代理律师沟通了几次后,李某丙也清楚了狮子大开口是没有用的,即使判决也给不了那么多,终于将赔偿数额降到了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后经过跟李某甲家属沟通,也征求了李某甲意见后,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李某丙代其母亲出具了谅解书。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案件开庭时,市区两级数十名人大代表也是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的旁听,尽管辩护人庭前已经将谅解书、和解协议以及村民签名的请求信交给了法院,但为了慎重起见,当庭又作为证据进行了提交。
检察院针对故意杀人一个罪名给的量刑建议就已经是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辩护人希望法院数罪并罚后量刑为有期徒刑。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首先,本案系亲属间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其行为或直接或间接地激化了矛盾,促成被告人李某甲的犯罪;其次,本案存在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明知被害人李某乙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民警,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故意伤害罪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甲杀害李某乙后能主动报警,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故意杀人罪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李某甲积极赔偿并取得亲属谅解,对故意杀人罪酌情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李某甲平时一贯表现良好,为人忠厚老实,独自一人赡养母亲,案件发生后,同村村民替他求情,被告人从内心深处也对自己的行为予以忏悔,其人身危险性比较低,对其从宽处罚,对于一个破碎的家庭来说,也能给其他家庭成员减少因此带来的痛苦,有助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结合。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判决李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悲剧,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援助律师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生命负责的精神,积极多方沟通,取得家属谅解,依法提出了专业扎实、客观强劲的法律意见,高标准的完成了辩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实习编辑:俞熠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