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深化复议层级监督 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为激励全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抓实干的精神勇毅前行、追赶奋进,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出“先锋展风采”专栏,展示烟台市司法行政人立足岗位、践行初心使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让我们一同走近他们,感受平凡岗位上彰显的不凡力量!

01
把惠民利民作为第一责任
坚定践行“复议为民”的初心
在健全完善“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创新构建“130”行政复议烟台新模式。大力畅通现场、网络、邮寄“三大渠道”,“1”次性便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采取延长受理期限、拓宽受理渠道、加强线上办理等多种举措,实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维权。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查询进程、收到结果,实现复议与群众“零距离”、“心连心”。现每年市本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达到500件左右,通过网络渠道受理的案件约占受案总数的30%左右,极大的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

02
把规范公信作为第一标准
倒逼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坚持把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重点举措,从源头上倒逼依法行政。一是以标准规范提高行政复议质效。在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全面实施“130”行政复议烟台新模式,落实提级管辖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准确把握八种提级管辖情形,实现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福山区9个部门联合处罚案等提级管辖,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以机制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烟台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双一”工作机制,即“一季度上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一月一通报”。通过每月通报分析全市的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单位、纠错原因等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让错案单位“红脸出汗”,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现行政复议纠错率控制在20%以下,行政复议逐渐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03
把阳光透明作为第一要求
有效促进公平公正的实现
坚持实行“开门办案”,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的公开透明度。一是强化“五个现场”。改变以往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方式,通过现场调查、现场听证、现场调解、现场宣布复议决定、现场送达并听取反馈,使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贯彻到复议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实现“五个公开”。打破以往案件审理、办理结果不对外公开的传统模式,建立立案结果公开、审理进度公开、听证公开、复议决定公开、年度案件数据公开机制,把案件放到公众视野去审视,实现审结一案、规范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三是吸纳“五个主体”。对于重大、复杂、社会敏感度高的复议案件,引入第三方参审评议,除了积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之外,还邀请法学专家、专职律师参与案件研究,对不规范执法行为进行“挑刺”,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专业性的“外脑”支持。针对醉酒驾驶、土地征收、幼儿园收费等八件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高的案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集中研判处理,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召开案件调度会、案件调解会,推行通过协调、调解、和解而非裁决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保持在25%以上,从源头上化解了行政争议,到达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2019年,烟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后创立的“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和“130”行政复议新模式被司法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并向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