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检察再获省级荣誉

胶东在线3月2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和优秀检察辅助人员、优秀司法行政人员,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晶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官”。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人,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张晶一直奋战在公益诉讼办案一线。期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获法院判决支持6件(另2件正在审理中),办案经验材料多次被高检院、省市院转发。办理了试点期间芝罘区检察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件”,撰写的2起诉前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优秀检察建议”。
在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张晶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运用,办理的3起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十倍惩罚性赔偿诉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使其“痛到不敢再犯”。在全省创新探索公益诉讼诉前听证制度,拟定该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操作规程》,对多起涉及违法占地、垃圾堆放等案件举行了诉前听证,形成了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张晶十分注重理论研究与调研。近年来,共撰写省法学会、省市院理论研究课题、论文、调研报告、办案总结等25万余字,撰写的论文多次荣获省市院征文一等奖,并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民事程序法研究》等国家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
在完成办案、理论研究任务的同时,张晶积极完成上级院交办的公益诉讼工作任务。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圆满完成高检院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业务骨干调训任务,多次被省院抽调参与公益诉讼重大案件办理与规则起草。被高检院、省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组成人员”“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人才库成员”“省院检察委员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研究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