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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检察依法为农民工追回11万劳务费(图)

日期:2021-10-12 08:42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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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0月12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 “非常感谢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帮我把劳务费追回,感谢检察官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分忧解难......”

  近日,一位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当事人专程来到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案件检察官手中,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

  这是由第四检察部办理的一起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初步审查证据发现,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林某带领十余名农民工为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但10余万的劳务费一直被拖欠,林某多次索要未果。由于林某并未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检察官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查找到案涉工程的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立即对其展开调查询问;前往档案馆调查核实工程的承包单位;并召开公开听证,由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并发表意见。最终查明,林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系为案涉工程二期提供的劳务,与该建筑公司构成劳务关系,建筑公司作为承包方应承担支付劳务费的法律责任,芝罘区人民检察院遂提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经检察机关抗诉,该建筑公司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将拖欠林某劳务费用11万元全部支付到位,长达十余年欠薪终于被追回,该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圆满结案。

  群众送来这面锦旗,是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下步工作中,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找准检察工作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精准发力,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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