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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荣获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

日期:2021-07-05 16:55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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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7月2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 摄影 李刚)烟台建立健全了“六项机制”,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成效显著。记者从7月2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烟台全市刑事警情下降43.2%,八类严重暴力犯罪下降46.1%,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被授予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全市16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表扬。

  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先后召开了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1次,推进会、协调会、扫黑办主任会等70余次,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各阶段具体工作,确保了专项斗争扎实有序开展。各级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了举报核查机制。坚持依靠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累计发放举报奖励34.7万元,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斗争氛围。市、县两级成立了线索核查专班,严格落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长负责制”,综合运用提级管辖、挂账推动、查结复核等措施,攻坚突破、深挖彻查,不断提升核查质效。三年来,核查举报线索近3000条,通过核查举报线索打掉黑恶团伙43个。

  建立健全了依法打击机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共侦办涉黑案件18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96起,刑事拘留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06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74起,公诉涉黑恶案件66起463人,一审判决黑恶案件67起541人,依法查扣涉案资产49亿元。特别是侦办了插手基层选举、垄断土石方工程项目的朱永君案;非法控制大樱桃配货市场、强迫交易的王勇案;垄断海域养殖、称霸一方的曲大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侦办涉黑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量等主要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建立健全了“惩腐打伞”机制。将“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 、线索移交、提级办理、同步介入等工作机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年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35件505人,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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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建立健全了防范整治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连续三年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制发“三书一函”400余件,有效促进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协调住建、自然资源、金融、交通等部门,在生猪屠宰、自然资源、海域使用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300余次,出台行业领域监管制度240余个,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打掉农村涉黑涉恶团伙58个。

  建立健全了督导考评机制。坚持把督导考评作为传导压力、落地落实的关键一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计划,先后组织47批次28个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对组织推动不力、成果不明显的区市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4次约谈,持续拧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链”,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揭开“盖子”、深挖“根子”,有效形成攻城拔寨之势。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已经展开。下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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